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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宜昌市市民文明公约》

 《宜昌市市民文明公约》
  “十要”
  要爱国爱乡;
  要诚实坦荡;
  要爱岗敬业;
  要遵纪守法;
  要敬老爱亲;
  要热心公益;
  要讲究卫生;
  要保护环境;;
  要崇尚科学;
  要举止文明。
  “十不“
  不随地吐痰;
  不粗言秽语;
  不乱扔乱倒;
  不乱贴乱画;
  不乱停乱摆;
  不乱搭乱建;
  不乱穿马路;
  不染黄赌毒;
  不损坏公物;
  不铺张浪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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